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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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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条码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研究决定,2020101日至1231日,继续执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阶段性降低条码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物编中心函[2020]7号)中规定,继续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一次性加入费: 

十三位数字标准码

一次性加入费

原收费标准
800

新收费标准
720

十三位数字标准码和八位数字

锁定吗一次性加入费

原收费标准
1200

新收费标准
1120

系统维护费:

系统成员类别

原收费标准

新收费标准

单个企业

640/

580/

集团公司

1200/

1080/

进出口公司

1200/

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