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编办《关于印发<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6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青编办字〔2021〕63号)文件精神,对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法人登记证的信息进行了变更,其中:1.宗旨变更为:为社会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变更为:参与拟订标准化领域的政策、规划。承担标准制修订及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的相关工作。开展标准化、信息化、质量信用、编码技术、条码、技术性贸易措施(TBT)等相关研究与服务工作。承担标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普及推广工作。承担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外及国际标准分析研究与应用、标准国际化人才培训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商品条码质量检验。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管理维护与应用。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青岛)的建设运行等工作。2.开办资金变更为2536万元。特此公示。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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