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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编外人员招聘方案

 

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编外人员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推进“十三五”期间标准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标准化发展需求,为“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储备人才和技术力量,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系统内技术机构提报2017年非在编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针对我院编外人员招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初选、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吃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20175月份

2、报名方式:根据网络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自愿报名。

3、初审:以电话的形式与报名者进行初步沟通交流,对双方有意向者,通知笔试、面试程序。

4、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主要工作业绩(如著作、论文、获奖成果等清单)。

   (二)笔试

1、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内容为专业基本知识、写作能力及外语能力,分值100分,时间约为40分钟。

2、笔试时间为20175月份,地点为青岛市科苑纬四路77号。

   (三)面试

面试人员顺序根据考生抽号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组织,按照人事考试规则要求实施。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团结协作与计划协调能力、应变与口头表达能力等,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为20175月份,地点为青岛市科苑纬四路77号。

   (四)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确定,其中笔试50%和面试成绩5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成绩仍相同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低于60分不以录取。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需求情况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工作由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 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标准化院组织政审。

   (六)公示和录用

    由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从考试、体检、政审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院网站上公示三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标准化院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新录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新录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的企业编制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受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的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网站查询。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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