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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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有关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供给水平,充分发挥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技术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现就征集2024年度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有关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印发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等文件,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助力青岛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重点征集方向如下:
新能源、绿色制造、废旧家电回收、产品碳足迹、碳监测核算核查、低碳管理及评价、生产和服务过程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
二、征集项目类别
1.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青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项目需符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2.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工作组将根据具体标准项目情况,结合申报单位实际需求,协助项目申报单位协调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工作组将协助联络相关社会团体组织团体标准起草。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二)提交材料
1.有意愿申报青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提报《青岛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附件1)、地方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
2.有意愿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请填写《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项目立项建议书》(附件2)。
(三)提交方式
将项目申请书/项目立项建议书盖章扫描件(以“标准名称+主要起草单位名称”命名)和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组秘书处邮箱(qdstdftzh@163.com),邮件主题为“国家/行业/山东省/团体/青岛市地方标准项目立项建议”。
四、注意事项
1.标准名称应遵循GB/T 1.1以及GB/T 20001的规定。
2.以“XXXX规范”为名称的标准,内容应包括要求和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以“XXXX规程”为名称的标准,内容应包括要求、程序(步骤)、追溯/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以“XXXX指南”为名称的标准,内容为普遍性、原则性、方向性指导,一般不涉及具体的原理、条件和步骤,也不应规定要求、描述证实方法。
3.青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2个月。
五、咨询联系方式
工作组秘书处:乔银环、于芮,0532-68069297

 

关于征集2024年度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有关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附件:

1.青岛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

2.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项目建议书

 

 

 

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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